- 发布人:党政办
- 时间:2023-06-30
- 来源:组织部(人事处)
各处室、系部: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3〕7号)、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鹰人社字〔2023〕28号)等文件精神,我院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自即日起正式启动。为做好我院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自下发通知之日起,至10月中下旬结束。
二、评审范围
学院在编在岗从事教师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推荐(7月9日前)
申报人员应根据《鹰潭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施办法》,确认本人符合申报条件后,认真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附件1),向所在系部提出职称评审申请,经系部审核后(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师德师风、延期或禁止申报情况),报送至组织部(人事处)高鹏老师处。
(二)准备和报送申报材料(7月16日前)
1.申报人员应同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业绩、论文(论著)等佐证材料(其中课题或项目均应提供立项和结题材料)。
2.按要求整理申报材料清单(按顺序附佐证材料),同时提供教学工作量情况审核表、担任辅导员(班主任)情况审核表各一式一份。电子版表格同时发送到指定邮箱(ytzy7176367@163.com),现场核对之后原件返还本人。
3.凡达不到晋升条件规定层次、级别的业绩,不符合规定的业绩材料不予受理,如有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及评审结果,并延期3年申报评审。
(三)审核、公示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7月30日前)
1.院职称办会同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处等职称办成员单位对申报人员资历、教学科研成果、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进行审核。
2.汇总审核结果,对审核通过的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对审核未通过的及时反馈审核结果。
3.组织网上填报
申报人将用于职称申报的所有材料都扫描留存,用以上传。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均使用“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s://hr.jxhrss.gov.cn/zcxt)。职称申报、审查、评审、发证、查询等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
申报人申报资格及业绩材料经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的,由学院职称办为其创建申报账号,申报人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
(四)组织评审,公示评审结果(9月20日前)
(五)评审结果报学院党委研究审批,报省、市职称办备案(10月15日前)
四、评审政策
学院职称评审按《鹰潭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施办法》(2023年6月修订版)执行。
(一)申报高职教师系列对照《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职称申报条件(2022版)》规定,申报实验系列按照对照《江西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实验系列职称申报条件(2011版)》规定,并结合《鹰潭职业技术学院教职称申报条件》执行。
(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及其他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人员)按照《关于江西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人员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的年限、工作量和取得的工作业绩,与在教学方面的工作年限、工作量和取得的工作业绩同等对待,与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的科研课题立项结项等与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立项结项同等对待。职称评审通过比例不低于专任教师评审通过比例。
五、工作要求
(一)各系部应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推荐方案,并做好推荐审核工作。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必须根据本人所学或任教专业,经相关系部审核推荐上报。
(二)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处、平安办等部门负责审核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或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强化责任追究,落实审核责任。
(三)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系部、各相关处室要认真组织,切实按照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做好推荐和审核工作。
(四)申报人员的申请表须所在系部、纪检、平安、教务、学工等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务必在7月9日之前将纸质版报送到学院职称办高鹏老师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为确保申报材料安全有序接收和保管,学院职称办指定接收申报材料的电子邮箱(ytzy7176367@163.com),其他途径报送的材料一概不予受理。
附件5:江西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实验系列职称申报条件(2011版).pdf
附件6: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职称申报条件(2022版).pdf
鹰潭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30日